債權轉讓必須等價轉讓嗎以及債權轉讓的條件有哪些?

導讀:
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即轉讓不能,第三人得不到債權。因此債權轉讓的前提必須是合法的債權,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否則轉讓無效。那么債權轉讓必須等價轉讓嗎以及債權轉讓的條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即轉讓不能,第三人得不到債權。因此債權轉讓的前提必須是合法的債權,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否則轉讓無效。關于債權轉讓必須等價轉讓嗎以及債權轉讓的條件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轉讓一定要等價轉讓嗎
我國合同法第七十九條明確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因此,根據以上的規定可以看出,債權轉讓合同具有無因性,并不是必須要支付對價的。
二、債權轉讓的條件
1、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即轉讓不能,第三人得不到債權。這種限制性規定的意義在于防止受讓人、國家、集體利益受損。
在司法實踐中,有人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轉讓債權。因此債權轉讓的前提必須是合法的債權,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否則轉讓無效。由于轉讓無效致使受讓人受損的,轉讓人應予以賠償。
2、轉讓不得改變債權的主要內容
債權轉讓只是主體上的變更,如果存在債的主要內容變更,則發生新的合同關系,而不屬于轉讓性質。債的內容變更包括種類、數量、標的物品質規格、債的性質、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結算方式、違約責任等等方面。而債的非主要內容變更不會影響法律關系。
如果對方也同意,那么就成立新的合同,但是已不屬于債權轉讓的范疇。
3、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達成債權轉讓的協議
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轉讓人主體必須符合資格,即具有處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人。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債權轉讓無效。
如果一方當事人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轉讓無效。合同被撤銷后,受讓人已接受債務人清償的,應作為不當得利返還原債權人。
三、債權債務抵消應該具備的條件
1、抵銷人與被抵銷人之間互負債務、互相債權
雙方互享債權、互負債務為雙方行使抵銷的前提條件。另外,當事人雙方存在的兩個債權債務關系,須均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個債為不法,均不得主張抵銷。
2、抵銷的債務必須是同種類的給付
如果雙方互負債務的標的物種類不同,如允許抵銷,則不免使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目的難以實現。用以抵銷的通常是同種類的貨幣或者十五。
如果種類相同而品質不同,用品質較高者與品質較差者抵銷時,對于被抵銷人并無不利,應當允許。如果一方或者雙方的債權標的物為特定物,原則上不允許抵銷,尤其是以種類物債權抵銷特定物債權時,更不允許。
3、必須雙方債務均已屆清償期
抵銷具有相互清償的作用,應自雙方債務均已屆清償期,始得為抵銷,債務未到清償期,債權人尚不能請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債權用作抵銷,否則等于強令債務人期前清償。
如果清償期限利益系為債務人而設時,原則上債務人得提前清償,此時債務人主張以自己的未屆清償期的債務與對方當事人已屆清償期的債務抵銷,可認為其放棄期限利益,應允許抵銷。
4、雙方適用抵銷的債務是能抵銷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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