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追討欠款的規定有哪些

導讀:
債務人是公司的要保留搜集其經營證照復印件、銀行賬戶、公司法人或負責人及股東的個人信息等。那么起訴追討欠款的規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是公司的要保留搜集其經營證照復印件、銀行賬戶、公司法人或負責人及股東的個人信息等。關于起訴追討欠款的規定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
借條、交易合同、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錄、視聽資料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
2、要有債務人起碼的信息資料
現在公司之間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機更改名稱和住所,使得債權人無法找到他們,借此逃避債務。有的公民也經常遷移住地戶籍,時間長了就查無其人。
所以債權人必須注意保留搜集債務人的信息資料。債務人是公司的要保留搜集其經營證照復印件、銀行賬戶、公司法人或負責人及股東的個人信息等。債務人是自然人的要保留搜集其身份證復印件、工作單位名稱地址等。
3、要有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利益線索
很多債務人往往聲稱無還債能力,事實上卻隱匿財產。對于欠債的公司,獲得其財務狀況是比較困難的,但是可以大致了解其經營情況、了解其員工的收入狀況;對于欠債的自然人,可以了解其單位的其他職工的收入狀況、了解其家庭的消費狀況。
4、要注意訴訟時效的規定,制造、保留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
以上就是關于起訴追討欠款的規定的一些問答解答,希望能幫到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