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拖欠貨款糾紛怎么樣起訴?

導讀:
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湖北拖欠貨款糾紛怎么樣起訴?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刑事訴訟中的起訴,指享有控訴權的國家機關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指控的內容進行審判,以確定被告人刑事責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訴訟活動。人民法院審理的各種案件,是以公訴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起訴為前提,如果沒有人起訴,法院對任何案件都不主動審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訴,同意進行審理,稱為受理。起訴的成立,標志訴訟中審判程序開始。那么湖北拖欠貨款糾紛怎么樣起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湖北拖欠貨款糾紛怎么樣起訴?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刑事訴訟中的起訴,指享有控訴權的國家機關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指控的內容進行審判,以確定被告人刑事責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訴訟活動。人民法院審理的各種案件,是以公訴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起訴為前提,如果沒有人起訴,法院對任何案件都不主動審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訴,同意進行審理,稱為受理。起訴的成立,標志訴訟中審判程序開始。關于湖北拖欠貨款糾紛怎么樣起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商業社會,合同交易關系中難免會出現一方違約的行為,起訴是法律賦予我們最后的保障手段,也是通用的一種維權方式。想要通過這種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就必須要知道如何進行起訴,不懂得程序的話是沒有辦法操作的。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湖北拖欠貨款糾紛怎么樣起訴?
一、拖欠貨款在什么地方起訴?
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以管轄,如果雙方沒有協議管轄的,建議到被告所在的法院提起訴訟,這樣方便以后的執行。必要時,可申請做財產保全。
二、起訴流程
(一)起訴
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二)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三)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四)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五)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三、起訴的分類
民事訴訟法中的起訴,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權益受到侵犯,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以自己的名義請求法院予以審判保護的訴訟行為。
刑事訴訟中的起訴,指享有控訴權的國家機關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指控的內容進行審判,以確定被告人刑事責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訴訟活動。人民法院審理的各種案件,是以公訴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起訴為前提,如果沒有人起訴,法院對任何案件都不主動審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訴,同意進行審理,稱為受理。起訴的成立,標志訴訟中審判程序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