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貨款3年了還可以起訴嗎

導讀:
依據我國民事總則的規定,債務糾紛訴訟的時效為三年,所以拖欠貨款三年以內的,可以提起訴訟追討欠款。但是超過三年訴訟時效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提起訴訟是每個人都具有的權利,只是被告此時具有了抗辯權。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那么拖欠貨款3年了還可以起訴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我國民事總則的規定,債務糾紛訴訟的時效為三年,所以拖欠貨款三年以內的,可以提起訴訟追討欠款。但是超過三年訴訟時效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提起訴訟是每個人都具有的權利,只是被告此時具有了抗辯權。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關于拖欠貨款3年了還可以起訴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我國民事總則的規定,債務糾紛訴訟的時效為三年,所以拖欠貨款三年以內的,可以提起訴訟追討欠款。但是超過三年訴訟時效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提起訴訟是每個人都具有的權利,只是被告此時具有了抗辯權。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寫一份起訴狀到法院,但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