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和欠條一樣嗎?借條對于起訴證據重要嗎

導讀:
在實際中,借條和欠條都是大家比較屬于的一種,但是兩者是不是一樣的呢?借條是證明借款關系,欠條則是證明欠款關系,從反映債權債務關系的角度講,兩者是共通的,這也是為什么人民把借條與欠條混淆等同的重要原因。這時原告在訴訟中的舉證責任要重的多。那么借條和欠條一樣嗎?借條對于起訴證據重要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實際中,借條和欠條都是大家比較屬于的一種,但是兩者是不是一樣的呢?借條是證明借款關系,欠條則是證明欠款關系,從反映債權債務關系的角度講,兩者是共通的,這也是為什么人民把借條與欠條混淆等同的重要原因。這時原告在訴訟中的舉證責任要重的多。關于借條和欠條一樣嗎?借條對于起訴證據重要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實際中,借條和欠條都是大家比較屬于的一種,但是兩者是不是一樣的呢?很多人對于這點沒有做深入的了解。但是在法律的規定上是不一樣的,兩者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區別。所以今天催天下小編針對這個問題為大家解答。
1、借條和欠條不一樣
借條、欠條都是某種手續、憑證,都是證據,權利人都可以拿著欠條或者借條當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借條、欠條的相同之處,但是我們不能把借條等同于欠條。
借條是證明借款關系,欠條則是證明欠款關系,從反映債權債務關系的角度講,兩者是共通的,這也是為什么人民把借條與欠條混淆等同的重要原因。
2、借條對于起訴證據重要嗎
我國《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根據這一規定,最長的訴訟時效的期間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效最長也是二十年,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借條和欠條有什么不同之處
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債權時,應當向法官陳述一下欠條是基于什么原因形成的(如買賣業務的事實,這些事實是欠款的訴訟請求賴以成立的基礎和依據),以說明欠條的由來并最終使得法官采信欠條上所記錄的內容。
這種事實的陳述是人之常情,屬于一般的常識性的東西,如果對方當事人對此事實主張有異議(包括否認、抗辯等),特別是作出直接或者簡介否認的意思表示時,這時單憑欠條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證明的結果(欠款)。
原告為了確保勝訴,往往還要進一步舉證(如提供買賣業務關系的送貨單、發票等)以說明其所主張的事實經過(或特定的法律關系)的存在。這時原告在訴訟中的舉證責任要重的多。
而借條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實所形成的,反映了當事人雙方特定的借款法律關系,并進而反映當事人雙方基于借款的法律關系和事實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項的債權債務關系的事實。
通過借條本身往往較易于分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具體法律關系和事實,原告一般無需再過多解釋具體的法律關系,只需要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從而方便法官確認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生活如果身邊有類似的事情一定要謹慎處理,這樣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