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借貸關系與合伙關系是怎樣區分的呢?

導讀:
生活當中,不知道大家對借貸關系和合伙關系了解多少呢,大家是否能正確區分二者呢?根據以上分析可知,民間借貸與合伙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那么對于借貸關系與合伙關系是怎樣區分的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生活當中,不知道大家對借貸關系和合伙關系了解多少呢,大家是否能正確區分二者呢?根據以上分析可知,民間借貸與合伙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關于對于借貸關系與合伙關系是怎樣區分的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生活當中,不知道大家對借貸關系和合伙關系了解多少呢,大家是否能正確區分二者呢?還有就是他們之間到底有什么區別呢?帶著這些疑問下面催天下小編就問大家闡述分析。
(一)民間借貸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借貸。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
其特征為:
1、民間借貸是公民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及公民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
2、民間借貸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約行為
借貸雙方是否形成借貸關系以及借貸數額、借貸標的、借貸期限等取決于借貸雙方的書面或口頭協議。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
3、民間借貸的標的物必須是屬于出借人個人所有或擁有支配權的財產不屬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形成的借貸關系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4、民間借貸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
只有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有償,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
5、民間借貸合同關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貸物的實際支付
借貸雙方間是否形成借貸關系,除對借款標的、數額、償還期限等內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要求出借人將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交付給借款人,這樣借貸關系才算正式成立。
(二)合伙關系
合伙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或法人組織之間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伙經營、共同勞動的民事法律關系。
其特征為:
1、合伙協議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礎
合伙協議是處理合伙人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的約定,僅具有對內的效力,即只約束合伙人。合伙協議是調整合伙關系、規范合伙人相互間的權利義務、處理合伙糾紛的基本法律依據,也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礎,此即合伙的契約性。
當然,合伙協議的訂立方式既可以是書面協議,也可以是口頭協議。如果合伙人之間未訂立書面形式的合伙協議,但合伙人之間事實上存在權利義務關系,進行了事實上的合伙營業,仍然視為合伙。
2、合伙須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
出資是合伙人的基本義務,也是其取得合伙人資格的前提。合伙出資的形式包括以現金、實物、土地使用權和知識產權等四種方式出資,還可以勞務、技術、管理經驗、商譽甚至以不作為的方式出資,只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即可。
3、共負盈虧,共擔風險,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合伙人既可按對合伙的出資比例分享合伙贏利,也可按合伙人約定的其他方式來分配合伙贏利,當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合伙債務時,合伙人還需以其他個人財產來清償債務,即承擔無限責任,而且任何一個合伙人都有義務清償全部合伙債務,即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以上分析可知,民間借貸與合伙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所以大家只要能夠區分兩者的區別的話,在生活中我相信會給大家帶來很多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