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關系的主要法律特征是什么

導讀:
據了解,融資在保理業務中所占比例近80%。保理商依據與債權人簽訂的保理合同以債權人身份對應收賬款進行持續性的監督管理,如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催收等。債務人因發生信用風險未按基礎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應收賬款時,保理商一般情況下不能向債權人追索。那么保理關系的主要法律特征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據了解,融資在保理業務中所占比例近80%。保理商依據與債權人簽訂的保理合同以債權人身份對應收賬款進行持續性的監督管理,如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催收等。債務人因發生信用風險未按基礎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應收賬款時,保理商一般情況下不能向債權人追索。關于保理關系的主要法律特征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理合同糾紛涉及三方當事人:保理代理人、債權人和債務人,保理合同糾紛案件涉及保理合同和基本合同,法律關系復雜,但是保理法律關系有幾個特點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具體闡述。
1、一般存在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
保理是債權人基于與債務人之間的買賣合同、服務合同等基礎合同,與保理商簽訂保理合同,約定將基礎合同項下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就受讓的應收賬款向債權人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保理業務中涉及債權人與保理商之間的保理合同,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買賣合同等基礎合同。
兩個合同中涉及三方當事人,包括債務人(基礎合同項下的付款義務人)、債權人(基礎合同中的債權人,同時也是保理合同中的應收賬款出讓人)、保理商(開展保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商業保理公司,即保理合同中的應收賬款受讓人)。
2、保理融資功能應用最為廣泛
近年來,隨著購貨商賒銷付款逐步成為主導結算方式,大量應收賬款不可能及時變現,保理業務拓寬了融資渠道,有效解決了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據了解,融資在保理業務中所占比例近80%。
3、保理商通過受讓債權取得對債務人的直接請求權
保理以應收賬款轉移為前提,保理商受讓應收賬款,取得債權人地位。保理商依據與債權人簽訂的保理合同以債權人身份對應收賬款進行持續性的監督管理,如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催收等。
4、債務人付款是保理融資的第一還款來源
5、保理商在一定條件下對債務承擔有條件的壞賬擔保
在無追索權的保理中,保理商根據債權人提供的債務人核準信用額度,在信用額度內承購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應收賬款并提供壞賬擔保責任。債務人因發生信用風險未按基礎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應收賬款時,保理商一般情況下不能向債權人追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