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要求賠償有沒有時間限制

導讀:
交通事故要求賠償有沒有時間限制交通事故索賠訴訟時效的確定主要存在以下種情況1、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與人身無關的損失例如車輛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等訴訟時效應該是從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兩年。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那么交通事故要求賠償有沒有時間限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要求賠償有沒有時間限制交通事故索賠訴訟時效的確定主要存在以下種情況1、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與人身無關的損失例如車輛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等訴訟時效應該是從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兩年。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關于交通事故要求賠償有沒有時間限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要求賠償有沒有時間限制
交通事故索賠訴訟時效的確定主要存在以下種情況
1、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與人身無關的損失
例如車輛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等訴訟時效應該是從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兩年。
2、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顯的人身傷害
例如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訴訟時效應自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年。但是在年內未治療終結或者年內未能定殘的則應適用民法通則第139條的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即在治療終止或定殘之日起繼續計算剩余的個月。仍在治療以及尚未定殘的即應屬于民法通則139條中規定的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情形。
3、對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隱性傷害
如外傷性失語、偏癱、神經損傷導致肢體肌肉萎縮等訴訟時效應自隱性傷害被確診之日或者經有關部門鑒定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系時計算年。
4、對于經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未能達成調解協議的
訴訟時效從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按照損失的不同性質計算即人身年其他兩年。對于達成調解協議后或者雙方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后逾期不履行的訴訟時效按照調解協議確定的履行期滿之日起計算。
5、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結案或經人民法院審理結案后受傷人員出現與道路交通事故有關的后遺癥的
可以就治療后遺癥引起的相關費用起訴訴訟時效自后遺癥確診之日起或者自醫療部門、鑒定機構確認后遺癥與交通事故之間的關系之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