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不出庭的4種后果

導讀:
原被告不出庭的4種后果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將作為撤訴處理。而撤訴后的6個月內原告是無權就同理由再次起訴離婚的2、離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訴缺席判決。民事訴訟法第144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那么原被告不出庭的4種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原被告不出庭的4種后果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將作為撤訴處理。而撤訴后的6個月內原告是無權就同理由再次起訴離婚的2、離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訴缺席判決。民事訴訟法第144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關于原被告不出庭的4種后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原被告不出庭的4種后果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將作為撤訴處理。而撤訴后的6個月內原告是無權就同理由再次起訴離婚的(協議離婚和被告起訴離婚可以)
2、離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訴缺席判決。民事訴訟法第143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允許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3、離婚訴訟中被告可以不到庭參加訴訟。民事訴訟法第144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4、民訴法第百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