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需要證明

導讀:
結婚需要證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經失效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大陸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項、第()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那么結婚需要證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結婚需要證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經失效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大陸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項、第()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關于結婚需要證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結婚需要證明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經失效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大陸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本人的結婚證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項、第()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