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子女撫養權的原則

導讀:
法院判決子女撫養權的原則()、兩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兩周歲以下的子女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歲以上孩子的撫養權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那么法院判決子女撫養權的原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判決子女撫養權的原則()、兩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兩周歲以下的子女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歲以上孩子的撫養權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關于法院判決子女撫養權的原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判決子女撫養權的原則
()、兩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兩歲以上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方有下列情形之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歲以上孩子的撫養權
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