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收益是否可以擔保

導讀:
股權收益是否可以擔保不能。股權收益不屬于民法典意義上的擔保,股權收益是不確定的,公司盈利有可分配利潤,股東才可能獲得分紅,如果是虧損,就無法獲得收益。只有股權可以作為權利進行質押。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目前,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那么股權收益是否可以擔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股權收益是否可以擔保不能。股權收益不屬于民法典意義上的擔保,股權收益是不確定的,公司盈利有可分配利潤,股東才可能獲得分紅,如果是虧損,就無法獲得收益。只有股權可以作為權利進行質押。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目前,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關于股權收益是否可以擔保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股權收益是否可以擔保
不能。股權收益不屬于民法典意義上的擔保,股權收益是不確定的,公司盈利有可分配利潤,股東才可能獲得分紅,如果是虧損,就無法獲得收益。即使是公司有盈利,也未必一定要分紅,這取決于股東會的決議,股東會可能決議將收益全部用于擴大再生產。因此,股東收益是不確定的,不是既定的債權,不能作為擔保,無法質押或抵押。從現實意義上看,這樣的擔保也沒有實際意義,起不到保護的作用。只有股權可以作為權利進行質押。但在債權人本身就是公司的情況下,以股東所持公司股權質押沒有意義。
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定義】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股權擔保的方式是如何的
1、抵押擔保: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于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2、質押擔保:采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中止;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
3、抵押加保證: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
4、保證擔保: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并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