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死亡債務誰承擔

導讀:
債務人死亡債務誰承擔可以向債務人的遺產繼承人主張權利,在繼承遺產范圍內償還債務,協商不成,債權人向法院起訴,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用債務人遺產償還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債務人死后的債務如何分配在債權債務關系中,債務人死亡后,其配偶和繼承人應否承擔責任和在什么范圍內承擔責任的問題。這一問題的解決,首先應取決于債務人的債務性質,即債務人的債務究竟是僅屬于其個人的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債務人死亡債務誰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死亡債務誰承擔可以向債務人的遺產繼承人主張權利,在繼承遺產范圍內償還債務,協商不成,債權人向法院起訴,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用債務人遺產償還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債務人死后的債務如何分配在債權債務關系中,債務人死亡后,其配偶和繼承人應否承擔責任和在什么范圍內承擔責任的問題。這一問題的解決,首先應取決于債務人的債務性質,即債務人的債務究竟是僅屬于其個人的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關于債務人死亡債務誰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死亡債務誰承擔
可以向債務人的遺產繼承人主張權利,在繼承遺產范圍內償還債務,協商不成,債權人向法院起訴,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用債務人遺產償還債務。
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十二條規定:“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余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債務人死后的債務如何分配
在債權債務關系中,債務人死亡后,其配偶和繼承人應否承擔責任和在什么范圍內承擔責任的問題。這一問題的解決,首先應取決于債務人的債務性質,即債務人的債務究竟是僅屬于其個人的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
判斷是否夫妻共同債務的標準,應當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綜合判斷:一是該債務是否發生在夫妻關系的存續期間,若不是,一般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二是債務人產生債務的原因或借債的目的是否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債務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三是債務人舉債的目的和債務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賭債等,則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