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跑路完全找不到人,怎樣追債

導讀:
債務人跑路完全找不到人,怎樣追債債權人對下落不明債務人的追債途徑:1.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如果債務人有警惕后再次跑路,那么下一次再找到他將是非常困難的。那么債務人跑路完全找不到人,怎樣追債。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跑路完全找不到人,怎樣追債債權人對下落不明債務人的追債途徑:1.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如果債務人有警惕后再次跑路,那么下一次再找到他將是非常困難的。關于債務人跑路完全找不到人,怎樣追債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跑路完全找不到人,怎樣追債
債權人對下落不明債務人的追債途徑:
1.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2.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
第一條途徑: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第二條途徑: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首先,如果可以找到債務人的家庭或者住址的,可以先通過法律的程序來提出自己的經濟主張,要求通過債務人的家庭房產等固定財產來償還欠款,由法院來進行判決。但是這所需要的時間和程序都比較復雜,而在同時我們需要尋找專業人士的幫助來找到債務人,讓其還款才是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