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擔保的含義是什么

導讀:
債務擔保的含義是什么債務擔保,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那么債務擔保的含義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擔保的含義是什么債務擔保,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關于債務擔保的含義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擔保的含義是什么
債務擔保,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
債務合同擔保人權利
1、按擔保貸款條件和程序自主審查和決定是否為貸款提供擔保;
2、要求借款人提供與借款有關的資料;
3、有權對借款人進行貸后跟蹤審查;
4、如借款人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的,擔保人有權通知貸款人依合同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5、在貸款將受或已受損失時,可依據合同規定,采取使貸款免受損失的措施等。
6、有權處要求擔人提供反擔保措施;
7、在履行代償義務后,有權利對債務進行追償。
借款合同擔保人的義務:
1、債務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債務,但保人有義務代為償還;
2、應當公布所擔保的貸款種類、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詢;
3、應當審議借款人的借款申請,并及時對是否提供擔保給予答復;
4、應當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但對依法查詢者除外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的定義】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擔保物權的適用范圍和反擔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