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債權擔保具體的表現方式具體有哪些

導讀:
關于債權擔保具體的表現方式具體有哪些一、債權擔保的定金;二、債權擔保的保證;三、債權擔保的抵押。實際中應注意以下問題:1、擔保方應該是自愿的。保證人應與銷售方簽定書面保證合同,并寫明保證的內容、方式、由雙方簽字、蓋章。連帶責任是指只要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不管其是否具有履行能力,債權人都可以直接要求其代為履行或者賠償損失。那么關于債權擔保具體的表現方式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債權擔保具體的表現方式具體有哪些一、債權擔保的定金;二、債權擔保的保證;三、債權擔保的抵押。實際中應注意以下問題:1、擔保方應該是自愿的。保證人應與銷售方簽定書面保證合同,并寫明保證的內容、方式、由雙方簽字、蓋章。連帶責任是指只要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不管其是否具有履行能力,債權人都可以直接要求其代為履行或者賠償損失。關于關于債權擔保具體的表現方式具體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債權擔保具體的表現方式具體有哪些
一、債權擔保的定金;
二、債權擔保的保證;
三、債權擔保的抵押。
實際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1、擔保方應該是自愿的。保證人應與銷售方簽定書面保證合同,并寫明保證的內容、方式、由雙方簽字、蓋章。
2、應在擔保合同中明確規定保證人所承擔的責任。其中需要注意“代為履行”和“連帶責任”的區別。代為履行指只有在原債務人確無能力履行債務和賠償損失時,才可以向保證人要求履行債務和賠償損失。連帶責任是指只要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不管其是否具有履行能力,債權人都可以直接要求其代為履行或者賠償損失。
3、以原債務變更或修改原債務合同時,必須事先征得保證人得同意,否則保證人不負責保證責任。
4、合理選定保證人。應注意:不能由國有企業得主管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擔當保證人,選定得擔保人確實能承擔相應的付款責任,即需要對擔保人做資信調查。
5、簽訂保證合同時,以下內容不可缺少:被擔保的債權種類、數額;保證的方式;保證擔保的范圍;保證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