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方式分為哪幾種

導讀:
擔保方式分為哪幾種擔保是出借方為了保障履行債權而采取的一種有效的法律措施。保證擔保又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兩種。凡在保證中沒有特別約定的,擔保人均按照連帶保證承擔責任。就民間借貸而言,一般情況都是設立連帶保證,只要擔保人具有履行債務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實現債權。抵押是指債務人不轉移對財產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F實中,經常有出借方因沒有要求擔保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而導致抵押合同無效。那么擔保方式分為哪幾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方式分為哪幾種擔保是出借方為了保障履行債權而采取的一種有效的法律措施。保證擔保又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兩種。凡在保證中沒有特別約定的,擔保人均按照連帶保證承擔責任。就民間借貸而言,一般情況都是設立連帶保證,只要擔保人具有履行債務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實現債權。抵押是指債務人不轉移對財產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F實中,經常有出借方因沒有要求擔保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而導致抵押合同無效。關于擔保方式分為哪幾種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方式分為哪幾種
擔保是出借方為了保障履行債權而采取的一種有效的法律措施。有了擔保,將來實現債權才能有更好的保證。在民間借貸中,常見的擔保形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保證擔保,一種是抵押擔保。
1、關于保證。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擔保的范圍一般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擔保又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兩種。凡在保證中沒有特別約定的,擔保人均按照連帶保證承擔責任。兩種保證的區別主要在于何時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就民間借貸而言,一般情況都是設立連帶保證,只要擔保人具有履行債務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實現債權。
在民間借貸中,經常發生與擔保有關的錯誤是混淆了保證人和中間人的概念,其實,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保證人將來對債務的履行要承擔法律責任,而中間人只是起著介紹、見證的作用,將來對債務的履行不承擔責任。如果在借款合同中錯用了上述兩個名稱,在法律上將會產生兩個截然相反的后果。
設定擔保的債權,債權到期時一定別忘記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因為擔保是有時效約束的,如《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條:“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彼?,及時主張權利,也是實現債權的一種保障方式。
2、關于抵押。
抵押是指債務人不轉移對財產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民間借貸常見的抵押一般是車輛和房屋,我國法律對這兩種財產抵押有明確的規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零三條 【動產抵押的效力】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F實中,經常有出借方因沒有要求擔保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而導致抵押合同無效。根據相關的司法解釋規定,在主合同(借貸合同)有效而抵押合同無效時,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由此可見,民間借貸在采取抵押擔保時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相關手續,避免因擔保合同無效而喪失債權的全部實現,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除了車輛和房屋外,還有土地使用權、林木、航空器、船舶以及企業的設備和動產等等。另外還要注意,不是什么財產都可以設定抵押的,比如土地所有權,宅基地,被依法扣押、監管、查封的財產,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等財產就不得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