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煉公司欠債走人,債權人可以向股東追償嗎

導讀: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只有債權人同意了,公司才能以股份或債權償還債務。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那么冶煉公司欠債走人,債權人可以向股東追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只有債權人同意了,公司才能以股份或債權償還債務。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關于冶煉公司欠債走人,債權人可以向股東追償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冶煉公司欠債走人,債權人可不可以向股東追償
冶煉公司欠債走人的,如果股東完成出資責任的,債權人不能向公司股東追償,公司是法人組織,以其財產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公司債務償還方式有哪些
(一)貨幣償還
可以說這是最常用、最典型的債務清償方式,按照債務的種類、金額以貨幣直接清償。可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還債,也可以給付現金。
(二)以應收賬款抵消債務
公司賬款是指該賬戶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材料、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收取的款項,以及代墊運雜費和承兌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業承兌匯票。
公司的錢都是流通的,留在公司的錢或許不一定足夠償還,但是在外流通尚未收回的貨款卻足夠清償。此時在經過債務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以應收的賬款抵消債務。
(三)以股份或債權償還債務
公司的股份是公司的重要財產,只要是公司的財產,都可以用來償還債務。公司對外債權能給公司帶來一定資產利益,也是公司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公司股份和公司債權都可以用來償還債權,但是股份和債權有其特殊性,股份價值容易變化,債權有索債不得的風險,因此用股份和債權償還債務的時候,債權人要對此進行審查。只有債權人同意了,公司才能以股份或債權償還債務。
(四)以勞務償還債務
所謂勞務,就是以活勞動形式為他人提供某種特殊使用價值的勞動。這種勞動不是以實物形式,而是以活勞動形式提供某種服務。這種服務可以是滿足人們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滿足人們物質生產的需要。
在社會文明逐漸發展的今天,勞務的價值越來越高,也是公司的一項財產,只要經過債權人同意,公司就可以用勞務償還債務。但是勞務的具體價值和償還效果雙方要作出約定。
三、債務人逃跑了怎么辦
對于債務人逃跑了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兩條途徑追討欠款。
第一條途徑: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