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合法有效的討債方式是什么

導讀:
之后,找個最佳時機,裝出沒有任何動機的樣子將其“借”到手。討債難已成為共識。另外,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那么最合法有效的討債方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之后,找個最佳時機,裝出沒有任何動機的樣子將其“借”到手。討債難已成為共識。另外,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關于最合法有效的討債方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討債的幾種方法
方法一:以毒攻毒法
對于有些忘性極強的欠債人,惱羞成怒的你又無法用黃世仁的討錢辦法來對付這些昔日的“楊白勞”。如此一來,難免會愁眉不展大傷腦筋。其實大可不必,俗話說:“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編個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語,分文不揣地約上欠債人逛商場,見到你喜愛的東西直接開口向他/她借錢。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進去。
方法二:“易貨”置換法
至于那些“揣著明白裝糊涂”的人,往往把錢借給他/她以后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而且他們恐怕對你的討錢招數也早有防范。不過也沒關系,學會“易貨置換法”準叫他/她防不勝防。首先注意觀察屬于欠債人的物品,其價值最好稍微大于或與所欠錢款等值。之后,找個最佳時機,裝出沒有任何動機的樣子將其“借”到手。直到欠債人還清所欠債務之前你也拒不歸還。這樣就算是亡羊補牢,也不會為時過晚。
方法三:借刀“殺雞”法
實在無法直接對付欠債的“鐵公雞”,那就只能借刀殺“雞”了。找一個和欠債人熟悉的人,當然,此人必須和你也很熟悉。然后,圍繞你的經濟困境對其大訴其苦,并把占用你錢財的欠債人羅列一番,旨在讓對方出面替你向欠債人說出你難以啟齒的討錢話。此法也可以套換使用,直接找到欠債人表述一番,同樣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過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萬不能被人發覺你是指桑罵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方法四:動用武器法
對付那些“滾刀肉”般的欠債人,也許你即使是使盡渾身解數也依然無效。那就只能動用最后一招——訴諸法律。
知識拓展:
討債技巧
1、通過去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
2、派公司員工去欠債的公司“上班”,不給錢不走人;3、現在社會上有“要債公司”,委托他們去要。
討債難已成為共識。上法庭很難解決,就說沒錢也沒辦法,并且還涉及到許多證據、程序問題。
其實討債有“三字經”:一磨二擠三黑。
磨,需要功夫。常去,并帶著笑臉。絕不是死纏爛打,要油滑一些,靈活一些。
擠,針對一般的小公司欠債,可以讓對方分期償還,并且許諾給辦事人一點甜頭。
黑,針對不同情況,要敢于放黑話,找出對方的弱點,讓他產生恐懼感。不過,這是對那些確實有錢而不講義氣的對象而言,輕易不用。
二、怎樣合法有效地討債
先予執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決以前,為解決原告當前的生活等困難,先向被告執行一定財物的臨時措施。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申請先予執行應具備下列條件:
1、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明確、肯定;
2、雙方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對待給付的義務,只存在一方當事人享有權利,另一方當事人承擔義務;
3、行使權利的緊迫性,即享有權利的一方當事人急需實現其權利,如不實現勢必嚴重影響其生活或生產;
4、須有當事人的申請;
5、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另外,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