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死亡怎么辦,債務人死了擔保人還要還錢嗎

導讀: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而保證人在清償債務后,可以向已去世的債務人的繼承人要求歸還,歸還的范圍以繼承人繼承的遺產為限。換言之,即使債務人沒有死亡,債權人也有權直接要求連帶責任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現在由于債務人意外死亡,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起訴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符合法律規定。那么債務人死亡怎么辦,債務人死了擔保人還要還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而保證人在清償債務后,可以向已去世的債務人的繼承人要求歸還,歸還的范圍以繼承人繼承的遺產為限。換言之,即使債務人沒有死亡,債權人也有權直接要求連帶責任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現在由于債務人意外死亡,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起訴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符合法律規定。關于債務人死亡怎么辦,債務人死了擔保人還要還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死亡怎么辦,債務人死了擔保人還要還錢嗎
相對于主債務、主合同而言,保證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簽訂的關于擔保主合同履行的一種從合同,主債務不存在時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也隨之消滅,但是債務人死亡債務并不就此消滅,因此保證人依然要替債務人還錢。
1、如果是一般保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規定,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由此可見,一般擔保的情況下,債務人死亡后,債權人依然可以要求擔保人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而保證人在清償債務后,可以向已去世的債務人的繼承人要求歸還,歸還的范圍以繼承人繼承的遺產為限。《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2、如果是連帶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條規定,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