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時效最長多久

導讀:
擔保時效最長多久法律對最長擔保時效并沒有作規定,只是規定了沒有約定保證期間時保證期間的處理,一般擔保時效最長可以是主債務履行期滿屆滿。保證期根據保證方式的不同而不同,一般保證未約定保證責任的,自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如果保證期間約定為:保證責任至主債務本息結清時至,視為約定不明。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那么擔保時效最長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時效最長多久法律對最長擔保時效并沒有作規定,只是規定了沒有約定保證期間時保證期間的處理,一般擔保時效最長可以是主債務履行期滿屆滿。保證期根據保證方式的不同而不同,一般保證未約定保證責任的,自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如果保證期間約定為:保證責任至主債務本息結清時至,視為約定不明。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關于擔保時效最長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時效最長多久
法律對最長擔保時效并沒有作規定,只是規定了沒有約定保證期間時保證期間的處理,一般擔保時效最長可以是主債務履行期滿屆滿。
保證期根據保證方式的不同而不同,一般保證未約定保證責任的,自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如果保證期間約定為:保證責任至主債務本息結清時至,視為約定不明。
第一,保證期間原則上由保證合同的當事人自由約定。從合同關系自身來講,合同及其法律所保護的是當事人之間的信賴與期待,實現意思自治的理念,這同樣適用于保證合同。保證期間的約定作為保證合同的一個基本條款;當合同沒有確定或確定不明確時,按合同漏洞的補充原則由法律加以補正。
第二,保證期間是債權人應當主張權利的期間。在該期間內債權人未主張權利的,保證人則免除責任。因此,本質上,保證期間是一項旨在維護保證人利益的制度。
第三,債權人主張權利的對象及方式因保證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在中國保證制度中,存在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兩種形式。但因保證形式不同,要求主債權在保證期間應主張權利的對象和方式而有所不同。連帶保證中,債權人應在保證期間向保證人提起權利要求,而在一般保證中,權利主張的對象是主債務人,方式僅限于訴訟或仲裁,這是由一般保證的自身性質即保證人所享有的先訴抗辯權所決定的。
第四,從法律后果來看,保證期間的經過具有消滅債權人的權利的法律效果,但其效果取決于在該保證期間內,債權人是否對主債務人或保證人主張權利。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擔保合同】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