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條件是什么

導讀:
債權人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由最先立案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支付令案件,不受債權金額的限制。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請后,發現不符合該解釋規定的受理條件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裁定駁回申請。向債務人送達支付令,債務人拒絕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那么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由最先立案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支付令案件,不受債權金額的限制。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請后,發現不符合該解釋規定的受理條件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裁定駁回申請。向債務人送達支付令,債務人拒絕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關于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條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條件
1、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的只能是金錢或者匯票、本票、支票、股票、債券、國庫券,可轉讓的存款單等有價證券。其他物的給付請求或者行為給付請求,不得適用督促程序。
2、請求給付的金錢和有價證券已到期并且數額確定并寫明了請求根據的事實、證據的。尚未到期或者雖然到期,但數額不確定的債權不得適用督促程序。
3、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不存在對待給付,也就是說,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債權債務關系明確、肯定。
4、債務人在我國境內且未下落不明。
5、支付令必須能夠送達債務人。督促程序的簡捷性決定了在整個督促程序中,對債務人而言,唯一的權利就是對支付令的書面異議權,如果支付令未能送達債務人,則債務人無法行使其對支付令的異議權,因此,支付令能送達債務人就成為適用督促程序的必要條件。但是,向債務人本人送達支付令的,債務人拒絕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
6、需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指債務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況、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種類和數量、請求的事實及理由、向特定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表述。若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債權人可以向其中一個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由最先立案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7、債權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支付令申請書后5日內通知債權人不予受理。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支付令案件,不受債權金額的限制。
二、對支付令申請的審查和處理程序
1、審查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由審判員一人進行審查。經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駁回申請:
(1)申請人不具備當事人資格;
(2)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證明文件沒有約定逾期給付利息或者違約金、賠償金,債權人堅持要求給付利息或者違約金、賠償金;
(3)要求給付的金錢或者有價證券屬于違法所得;
(4)要求給付的金錢或者有價證券尚未到期或者數額不確定。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請后,發現不符合該解釋規定的受理條件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裁定駁回申請。
2、制作支付令
人民法院發出支付令,即應當送達債務人。向債務人送達支付令,債務人拒絕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
3、支付令的效力
支付令制作發出后,即產生督促效力,督促債務人履行義務或者督促債務人提出書面異議;如果債務人在法定期間,即收到支付令后15日內不提出異議,則支付令產生強制執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