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期限訴訟時效

導讀: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在保證期間內,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權利,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即受訴訟時效的制約。那么擔保期限訴訟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在保證期間內,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權利,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即受訴訟時效的制約。關于擔保期限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什么是擔保期限
所謂擔保期限,即:保證期間,就是指保證合同當事人的約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后,保證人能夠容許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最長期限。在保證期間中,債權人應當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在一般保證中)或向保證人(在連帶保證中)主張權利。逾此期限,債權人未提起上述主張的,保證人則不承擔保證責任。可見,保證期間構成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權利消滅的法律后果。
二、什么是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后,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三、擔保期限訴訟時效
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期間為除斥期間。依擔保法解釋的規定,保證期間不因任何事由發生中斷、中止、延長的法律后果。
保證因合同而產生,因此,在債權人和保證人之間產生保證之債,保證之債作為債權之一種,受訴訟時效的制約。按《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
保證既適用保證期間的規定,又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保證期間與訴訟時效的關系表現為:保證期間與訴訟時效均可能導致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二者又存在著本質的區別。保證期間主要適用于形成權,其效力在于消滅實體權利本身,保證期間屬于除斥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或延長的情況;而訴訟時效適用于請求權,其效力在于消滅請求權的勝訴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