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別人騙寫欠條怎么辦

導讀: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那么被別人騙寫欠條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關于被別人騙寫欠條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被別人騙寫欠條怎么辦
1、受別人欺騙簽訂欠條的,可以按以下方式處理:
(1)當事人可以向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欠條,但需要承擔舉證的責任,欠條被撤銷后無效;
(2)如果受欺騙寫下欠條構成犯罪的,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當事人在報案前應當收集有關證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二、貨款欠條怎么寫合法律有效
1、應寫清楚貨款欠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欠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欠款時間期限,包括欠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欠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欠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5、應寫清楚欠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欠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6、應有欠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