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欠條在多長時間之內有效?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那么民法典中欠條在多長時間之內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關于民法典中欠條在多長時間之內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欠條在多長時間之內有效
民法典規定,欠條的有效期是3年,從欠條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后開始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效果】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二、什么樣的欠條是有效的
欠條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有關精神,需要具備以下要件:
1、必須是能夠證明有欠債事實的內容。
2、必須是真實意思的表示。
3、欠條的取得必須合法。
最后,欠條到底是否有效,還要通過法庭的認可,被法庭采信。
1、必須是能夠證明有欠債事實的內容。就是說欠條上要有明確的欠債人、債權人、借錢時間、金額等必備要素,否則不能證明誰欠了誰的錢,或者欠多少錢,這個欠條的證明力就不夠;
2、必須是真實意思的表示。就是說如果這個欠條必須是雙方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發生的。如果你拿著刀子逼著我寫一個欠條,那么是無效的。或者你趁我喝醉了騙我寫的,也不行。
3、欠條的取得必須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