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公證如何收費,標準是多少

導讀:
欠條公證如何收費,標準是多少根據司法部《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證明民事協議,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收取。申請人舉證有困難的,公證機構可以接受申請人的委托,調查取證。疑難復雜、申請人舉證不足需要調查核實的公證事項,出證期限最長不得超60日。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證機構無法工作的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的期限。申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領取公證文書,應當在公證文書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者蓋章。那么欠條公證如何收費,標準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欠條公證如何收費,標準是多少根據司法部《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證明民事協議,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收取。申請人舉證有困難的,公證機構可以接受申請人的委托,調查取證。疑難復雜、申請人舉證不足需要調查核實的公證事項,出證期限最長不得超60日。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證機構無法工作的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的期限。申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領取公證文書,應當在公證文書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者蓋章。關于欠條公證如何收費,標準是多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欠條公證如何收費,標準是多少
根據司法部《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證明民事協議,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收取。
經濟合同公證的收費標準:
標的額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
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公證的程序規則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辦理公證的,應當向公證機構提出申請,或者委托他人代為申請。但委托、聲明、贈與、遺囑扶養協議、遺囑、收養等與公民人身有密切關系的事項,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申請。
2、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對申請人的身份、民事行為能力以及申請公證的事項、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完備或者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有疑義的,公證機構應當要求申請人補充或者說明。申請人舉證有困難的,公證機構可以接受申請人的委托,調查取證。
3、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公證事項,公證機構應當在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15日內出證。疑難復雜、申請人舉證不足需要調查核實的公證事項,出證期限最長不得超60日。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證機構無法工作的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的期限。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機構應當拒絕公證,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一)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
(二)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或者隱瞞事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機構應當終止辦理公證:
(一)因申請人的原因致使公證機構在本條例規定的期限內無法出證;
(二)公證文書生效前,申請人撤回公證申請;
(三)申請人死亡或者申請公證的法人、其他組織終止,繼續辦理已無意義。
6、公證機構負責公證審批的人員批準公證文書的日期為出證日期。公證文書自出證之日起生效。
7、公證文書由申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到公證機構領取;到公證機構領取有困難的,可以由公證機構郵寄送達。
申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領取公證文書,應當在公證文書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者蓋章。郵寄送達的,以郵寄回執上注明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8、公證機構發現出具的公證文書不真實、不合法的,應當予以撤銷。
司法行政部門發現本行政區域的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文書不真實、不合法的,應當責成公證機構撤銷,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9、申請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撤銷公證文書的,公證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撤銷或者不予撤銷的決定。
10、申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對公證機構作出的不予受理公證申請、拒絕公證、撤銷公證文書或者不予撤銷公證文書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提出申訴,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