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只有負責人簽名有效嗎

導讀:
欠條只有負責人簽名有效嗎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7月9日,河南省虞城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承包合同糾紛案,判決被告浙江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償還原告楊某某防水材料工程款35568.95元。幾個月后,總共欠原告楊某某防水工程款35568.95元,安*龍于2007年9月29日給原告出具了一張欠條,該欠條注明欠款人為浙江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欠條上沒有被告的公章,只有負責人安*龍的個人簽名。陳律師提示,現實中,類似情況經常發生。欠條是否有效,關鍵在于代表企業簽字的人是否屬于職務行為以及是否有足夠權限,而沒有企業公章不足以影響欠條的法律約束力。那么欠條只有負責人簽名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欠條只有負責人簽名有效嗎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7月9日,河南省虞城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承包合同糾紛案,判決被告浙江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償還原告楊某某防水材料工程款35568.95元。幾個月后,總共欠原告楊某某防水工程款35568.95元,安*龍于2007年9月29日給原告出具了一張欠條,該欠條注明欠款人為浙江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欠條上沒有被告的公章,只有負責人安*龍的個人簽名。陳律師提示,現實中,類似情況經常發生。欠條是否有效,關鍵在于代表企業簽字的人是否屬于職務行為以及是否有足夠權限,而沒有企業公章不足以影響欠條的法律約束力。關于欠條只有負責人簽名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欠條只有負責人簽名有效嗎
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即欠條只有負責人簽名有效。
出具的欠條上雖然沒有單位公章,但有負責人的簽名,單位依法就應該承擔還款責任。7月9日,河南省虞城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承包合同糾紛案,判決被告浙江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償還原告楊某某防水材料工程款35568.95元。
2007年2月份,被告浙江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了虞城縣大同路中段7號樓工程,工程負責人安*龍,原告楊某某承包了為7號樓進行防水施工的全部工程。幾個月后,總共欠原告楊某某防水工程款35568.95元,安*龍于2007年9月29日給原告出具了一張欠條,該欠條注明欠款人為浙江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欠條上沒有被告的公章,只有負責人安*龍的個人簽名。后安*龍去向不明,原告楊某某就多次向被告浙江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催要此款,而被告以欠條上無單位公章、不欠原告工程款為由拒絕償還。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安*龍向原告出具的欠條上雖然沒有被告的公章,但有工程負責人安*龍的簽名,安*龍作為7號樓負責人向原告出具欠條的行為明顯系職務行為,依法應有被告承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相關規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