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不同意債務轉讓應如何處理

導讀:
債權人不同意債務轉讓應如何處理不得發生債務轉讓,債務轉讓行為無效。該條規定與民法通則第九十一條規定一樣,都明確規定了由債務人將合同債務轉移給第三人時,債權人同意是債務轉移生效的要件。債務轉移未經債權人同意的,則債務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債務轉移協議無效。債務移轉的債權讓與問題更為復雜。但其他人對債務所作的擔保則必須經由擔保人對債務移轉亦表示同意后,擔保人才負擔保責任。那么債權人不同意債務轉讓應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不同意債務轉讓應如何處理不得發生債務轉讓,債務轉讓行為無效。該條規定與民法通則第九十一條規定一樣,都明確規定了由債務人將合同債務轉移給第三人時,債權人同意是債務轉移生效的要件。債務轉移未經債權人同意的,則債務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債務轉移協議無效。債務移轉的債權讓與問題更為復雜。但其他人對債務所作的擔保則必須經由擔保人對債務移轉亦表示同意后,擔保人才負擔保責任。關于債權人不同意債務轉讓應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不同意債務轉讓應如何處理
不得發生債務轉讓,債務轉讓行為無效。
我國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該條規定與民法通則第九十一條規定一樣,都明確規定了由債務人將合同債務轉移給第三人時,債權人同意是債務轉移生效的要件。債務轉移未經債權人同意的,則債務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債務轉移協議無效。無論是全部轉移還是部分轉移,對債權人均不發生效力,債權人有權拒絕第三人向其履行,且有權要求債務人實際履行合同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債務移轉是指在維持債的客體、內容同一性的前提下,將原債務人所承擔的債務移轉于新的債務人,由新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履行義務的一種雙方法律行為。債務移轉的債權讓與問題更為復雜。債權讓于只是更換了債權人,一般不會影響債務人的履行能力,但債務承擔卻要更換債務人,不同的債務人其資信情況、履行能力等因素都直接影響債權人的利益。
按照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債務移轉的成立須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須有原債務人與新債務人之間達成的債務移轉合同;
第二,須經債權人的同意,即原債務人與第三人訂立債務承擔(移轉)的合同,由第三人代替原債務人履行債務,須經債權人同意,才生效力,即免去原債務人的義務;
第三,一般,須所承擔(移轉)的債務具有可移轉性,對于債務人必須親自履行的債務,如技術服務合同中指定具有一定技術水平等特殊身份的技術人員履行的合同,不得將債務移轉。
債務經債權人同意由原債務人移轉于新債務人后,發生如下效力:首先,由新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負擔債務,從而使原債務人脫離債務關系,免除了其債務,第二,新債務人可以援用原債務人的抗辯石油對抗債權人;第三,新債務人依據債務移轉合同對原債務人所提出的抗辯理由不得用來對抗債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