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能列入征信嗎

導讀:
第十三條 采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采集。 二、個人債務被法院起訴會不會上征信 被法院起訴不會上征信,但是但判決后不履行法院判決或者用違規手段影響法院判決會影響征信。那么個人債務能列入征信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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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債務能列入征信嗎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個人之間的借貸是不會上征信的,個人并不是信用機構,是沒有權向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報送信用情況的。
相關法律規定
《征信業管理條例》
第六條 設立經營個人征信業務的征信機構,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設立條件和下列條件,并經國務院征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批準:
1、主要股東信譽良好,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2、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
3、有符合國務院征信業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設施、設備和制度、措施;
4、擬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任職條件;
5、國務院征信業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十三條 采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信息除外。
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履行職務相關的信息,不作為個人信息。
二、個人債務被法院起訴會不會上征信
被法院起訴不會上征信,但是但判決后不履行法院判決或者用違規手段影響法院判決會影響征信。
征信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并對外提供信用報告、信用評估、信用信息咨詢等服務,幫助客戶判斷、控制信用風險,進行信用管理的活動。
《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3、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4、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5、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