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妻子和父母承擔嗎

導讀:
個人債務妻子和父母承擔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承擔,配偶與父母是沒有償還責任的,但如果債務人死亡,配偶與父母繼承的遺產的,以繼承遺產數額為限償還債務。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確實用于維持家庭共同生活的,應屬共同債務。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約定,仍以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對于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債權人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個人債務妻子和父母承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個人債務妻子和父母承擔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承擔,配偶與父母是沒有償還責任的,但如果債務人死亡,配偶與父母繼承的遺產的,以繼承遺產數額為限償還債務。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確實用于維持家庭共同生活的,應屬共同債務。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約定,仍以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對于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債權人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關于個人債務妻子和父母承擔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個人債務妻子和父母承擔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承擔,配偶與父母是沒有償還責任的,但如果債務人死亡,配偶與父母繼承的遺產的,以繼承遺產數額為限償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遺產分割時的義務】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后個人債務的認定是怎樣的
夫妻個人債務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債務,婚后與共同生活無關的為滿足個人欲望而揮霍享受所負的債務。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個人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扶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對于夫妻單獨所負的債務,應由本人以個人財產清償,如果負債一方確無實力償還的,也可以說服他方代為償還,但必須以自愿為原則,不得強制一方為他方清償債務。但是,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確實用于維持家庭共同生活的,應屬共同債務。
對于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不能對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約定,仍以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對于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債權人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