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可以拒絕提前還款嗎

導讀:
具體到借款合同而言,借款人提前向貸款人歸還借款的,通常既不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又有利于資金的及時回籠和流通。事實上,借款人提前還款的行為,往往是借款人放棄了自己的期限利益。因此,借款人提前還款只要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貸款人不得拒絕受領。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民法典》規定:“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那么出借人可以拒絕提前還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具體到借款合同而言,借款人提前向貸款人歸還借款的,通常既不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又有利于資金的及時回籠和流通。事實上,借款人提前還款的行為,往往是借款人放棄了自己的期限利益。因此,借款人提前還款只要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貸款人不得拒絕受領。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民法典》規定:“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關于出借人可以拒絕提前還款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出借人可以拒絕提前還款嗎
在通常情況之下,債務人應當在債務履行期限內履行債務,也就是說,債務人既不能遲延履行,也不能提前清償。如果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拒絕受領。但是,這只是原則性的規定,現實生活當中存在例外情況:如果債務人的提前清償行為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不得拒絕。具體到借款合同而言,借款人提前向貸款人歸還借款的,通常既不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又有利于資金的及時回籠和流通。事實上,借款人提前還款的行為,往往是借款人放棄了自己的期限利益。因此,借款人提前還款只要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貸款人不得拒絕受領。
《民法典》第527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怎么計算提前還款利息
借款合同通常是有償合同,因此借款合同中往往涉及利息條款。借款人按照還款期限歸還本金的,應當同時按照約定向貸款人支付利息。那么,在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時,利息該如何計算呢?《民法典》規定:“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關于此種情況下計算利息的利率標準,《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我們認為,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的約定處理;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應當按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事實上,現實生活中借款人提前還貸的情況并不多見。但是,《民法典》的規定是有遠見的,例如: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隨著按揭貸款的推廣和普及,由于這類借款合同的還款期限普遍比較長,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借款人隨著自身經濟實力的增強而要求提前還款的現象可能會比較多。《民法典》的這一規定就為將來可能會不斷出現這類糾紛提供了解決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