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關系終止的條件是什么

導讀:
債權債務關系終止的條件是什么1、債的履行,即清償。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雙方的協議而導致債的消滅。這是指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時,將無法給付的標的物交提存機關,以消滅債務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需要債權人協助,如債權人不協助債務人的履行,對債務人的履行拒不接受,或者債務人無法向債權人履行,債務人就不能清償債務。免除債務實質上是對債權的拋棄,所以就法律禁止拋棄的債權而免除債務的,其免除為無效,不發生債消滅的效果。即債權與債務同歸于一個民事主體,而使債的關系消滅的法律事實。那么債權債務關系終止的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債務關系終止的條件是什么1、債的履行,即清償。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雙方的協議而導致債的消滅。這是指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時,將無法給付的標的物交提存機關,以消滅債務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需要債權人協助,如債權人不協助債務人的履行,對債務人的履行拒不接受,或者債務人無法向債權人履行,債務人就不能清償債務。免除債務實質上是對債權的拋棄,所以就法律禁止拋棄的債權而免除債務的,其免除為無效,不發生債消滅的效果。即債權與債務同歸于一個民事主體,而使債的關系消滅的法律事實。關于債權債務關系終止的條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債務關系終止的條件是什么
1、債的履行,即清償。
債務人向債權人為特定行為,從債務人方面說,為給付;從債權人方面說,為履行;從債的消滅上說,為清償。債務人清償了債務,債權人的權利實現,債的目的達到,債當然也就消滅。
2、債的解除。
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雙方的協議而導致債的消滅。雙方協議終止債的,債即因雙方的協議而消滅。
3、抵銷。
抵銷是指當事人雙方相互負有相同種類的給付,將兩項債務相互沖抵,使其相互在對等額內消滅。抵銷債務,也就是抵銷債權。抵銷可分為法定抵銷與合意抵銷。
4、提存。
這是指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時,將無法給付的標的物交提存機關,以消滅債務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需要債權人協助,如債權人不協助債務人的履行,對債務人的履行拒不接受,或者債務人無法向債權人履行,債務人就不能清償債務。
5、債務免除。
這是指債權人拋棄債權,而使債務人的債務消滅的單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因免除成立后,債務人自不再負擔被免除的債務,債權人的債權也就不再存在,債即消滅,因此免除債務也為債的消滅原因。免除債務實質上是對債權的拋棄,所以就法律禁止拋棄的債權而免除債務的,其免除為無效,不發生債消滅的效果。
6、混同。
即債權與債務同歸于一個民事主體,而使債的關系消滅的法律事實。發生混同的原因可分為兩種:一是概括承受,即債的關系的一方當事人概括承受他人權利與義務。
7、債務更新。
債務更新是指當事人雙方成立新債務而使舊債務消滅的法律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