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訴訟如何提供證據

導讀:
債務糾紛訴訟如何提供證據出借人在起訴時要注意訴訟時效,《民法典》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如果超過3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于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那么債務糾紛訴訟如何提供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糾紛訴訟如何提供證據出借人在起訴時要注意訴訟時效,《民法典》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如果超過3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于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關于債務糾紛訴訟如何提供證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糾紛訴訟如何提供證據
出借人在起訴時要注意訴訟時效,《民法典》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如果超過3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
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于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由于你們的欠條已經換了幾次了,應以最后一次出具欠條的時間為起點開始計算。在起訴時,債權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證據要注意收集:有關債務方主體資格的證據、合同或協議、送貨單(一定要債務方簽收)、托運單、欠條及各種結算票據等,其他與該欠款有關的電話錄音、傳真、函件等都應妥善保存。對于已收集到的證據要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供。對于那些因特殊情況可能滅火或今后難以取得的證據,可以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對于那些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