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過訴訟時效的借貸糾紛是否適宜缺席判決?

導讀:
因本案的債權已過訴訟時效,如果毛*升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該債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但是法院按照民訴法規定的方式公告送達,毛*升依然未按時出庭應訴。本案是否適宜缺席判決,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不適宜缺席判決,因為債務人毛*升本人很可能不知道該金融機構已起訴,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就缺席判決,剝奪了時效抗辯權,有違公平原則。為防止間接助長欠債不還、欠債跑路之風,利于誠信社會的構建。綜上,筆者認為,對已過訴訟時效的金融借貸糾紛,適宜缺席判決。那么已過訴訟時效的借貸糾紛是否適宜缺席判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本案的債權已過訴訟時效,如果毛*升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該債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但是法院按照民訴法規定的方式公告送達,毛*升依然未按時出庭應訴。本案是否適宜缺席判決,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不適宜缺席判決,因為債務人毛*升本人很可能不知道該金融機構已起訴,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就缺席判決,剝奪了時效抗辯權,有違公平原則。為防止間接助長欠債不還、欠債跑路之風,利于誠信社會的構建。綜上,筆者認為,對已過訴訟時效的金融借貸糾紛,適宜缺席判決。關于已過訴訟時效的借貸糾紛是否適宜缺席判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已過訴訟時效的金融借貸糾紛,適宜缺席判決。
【案情】
江西省貴溪市某金融機構于2004年10月20日借給毛*升10萬元,借期一年,借款到期后,該金融機構并未向毛*升主張還款,而是在2012年4月25日向毛*升主張還款,因毛*升無法聯系,該金融機構遂訴至法院維權。因本案的債權已過訴訟時效,如果毛*升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該債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但是法院按照民訴法規定的方式公告送達,毛*升依然未按時出庭應訴。
【分歧】
本案是否適宜缺席判決,有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不適宜缺席判決,因為債務人毛*升本人很可能不知道該金融機構已起訴,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就缺席判決,剝奪了時效抗辯權,有違公平原則。
第二種意見:適宜缺席判決。為防止間接助長欠債不還、欠債跑路之風,利于誠信社會的構建。
【辨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其一,我國民訴法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只要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方式送達,就應視為送達,既無論債務人是否知情,只要缺席開庭審理,就可以缺席判決,不存在剝奪了債務人的時效抗辯權,風險應由債務人承擔;其二,債務人欠債,應當按約如期歸還,如果僅因債務人不知道或可能被剝奪時效抗辯而不能判決,那么會間接助長欠債不還、欠債跑路之風,不利于金融秩序的穩定和誠信社會的構建。
綜上,筆者認為,對已過訴訟時效的金融借貸糾紛,適宜缺席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