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的公司撤銷還能討債嗎

導讀: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因為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注銷登記材料應由所屬公司做出決定并簽署準備出具相關材料。材料準備完成后,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在提交材料齊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銷登記2個工作日內完成。注銷登記不收取任何費用。那么債權人的公司撤銷還能討債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因為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注銷登記材料應由所屬公司做出決定并簽署準備出具相關材料。材料準備完成后,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在提交材料齊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銷登記2個工作日內完成。注銷登記不收取任何費用。關于債權人的公司撤銷還能討債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人的公司撤銷還能討債嗎
債權人的公司被撤銷后,不影響債權的追討,公司撤銷前要進行清算,債權人可以申報債權,債權登記后,債務人要對債權進行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條【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五條【債權人申報債權】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二、分公司注銷流程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1)注銷登記在所屬工商登記機關辦理。如在于洪區登記的,請到于洪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大廳的工商登記窗口辦理。首先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到工商登記窗口進行注銷登記的相關事項咨詢,領取《分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2)準備注銷登記的相關材料。因為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注銷登記材料應由所屬公司做出決定并簽署準備出具相關材料。材料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
(3)材料準備完成后,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在提交材料齊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銷登記2個工作日內完成。
(4)注銷登記不收取任何費用。
(5)分公司注銷登記經工商登記機關核準后,公司應持《分公司注銷登記核準通知書》到公司登記機關進行分公司撤銷備案。同時,也要到技術監督局注銷企業代碼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