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官司打贏了錢拿不到怎么辦

導讀: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期限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借貸雙方如果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未超過36%,這種年利率的約定是有效的,但是超過年利率24%部分不受法律強制力保護,當事人之間可以自愿決定償還與否。那么民間借貸官司打贏了錢拿不到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期限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借貸雙方如果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未超過36%,這種年利率的約定是有效的,但是超過年利率24%部分不受法律強制力保護,當事人之間可以自愿決定償還與否。關于民間借貸官司打贏了錢拿不到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間借貸官司打贏了錢拿不到怎么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民間借貸債權人打贏官司后,如果被執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書的,申請人可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二、民間借貸利率怎么計算
1、沒有約定利息
如果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中沒有約定利息的,那么出借人就不得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
2、利息約定不明
如果借貸雙方為自然人,然后在借款合同中對于利息約定不明的,出借人不得主張支付借款內利息。如果借款一方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中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的,出借人可以主張利息,并根據借款合同內容和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一定借款內利息。
3、利息率的規定
借貸雙方如果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就可以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借貸雙方如果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未超過36%,這種年利率的約定是有效的,但是超過年利率24%部分不受法律強制力保護,當事人之間可以自愿決定償還與否。
借貸雙方如果在合同中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可以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