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借款人需要做什么

導讀:
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那么借款合同中借款人需要做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關于借款合同中借款人需要做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借款合同中借款人需要做什么
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具體借款人需要做什么,如下所述:
1、、借款人需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借款人的信息披露是指在借款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借款人應貸款人了解其資信情況的需要而提供的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的活動。
在借款合同訂立過程中,借款人首先需要向貸款人提出借款申請,貸款人也需要對借款人的申請,特別是有關貸款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借款人的資信情況進行認真的了解,以確保貸款活動的安全與高效。
2、借款人需要依約收取借款的義務,借款人需要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
3、借款人需要依約使用借款的義務,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借款人還需要依照約定來支付利息。
5、借款人需要按期返還借款的義務,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需要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來確定,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二、借款人有以下義務:
1.提供真實情況和資料的義務。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2.按照約定使用借款的義務。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3.支付利息的義務。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如果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確定,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為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
4.返還借款的義務。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如果借款期限不確定,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