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必須訂立書面協議嗎

導讀:
民間借貸必須訂立書面協議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發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見,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議大有必要。為了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必須注意妥善保存書面協議等證據,以便日后發生糾紛時有所憑據。所以民間借貸簽協議是很有必要的。那么民間借貸必須訂立書面協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必須訂立書面協議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發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見,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議大有必要。為了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必須注意妥善保存書面協議等證據,以便日后發生糾紛時有所憑據。所以民間借貸簽協議是很有必要的。關于民間借貸必須訂立書面協議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必須訂立書面協議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發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由此可見,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議大有必要。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議時,協議上應寫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以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為準);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大小寫一致);幣種(人民幣還是外幣);借款時間和還款時間(標明某年某月某日);還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如果是有利息的借款,協議上必須寫清利率。
為了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必須注意妥善保存書面協議等證據,以便日后發生糾紛時有所憑據。所以民間借貸簽協議是很有必要的。
民間借貸如何防止惡意借貸
惡意借貸,是指借款人籌集資金所指向的對象為非法用途的借貸關系。對于這種借貸關系,我國《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意見》中都明確地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而該行為因為違反了國家法律,也被確認為無效。
在借貸實踐中,往往有些借款人籌集資金是為了非法經營或用于其他非法活動,而有的出借人牟利心切,未注意審查借款人借款的用途,或有的明知其借款是為其非法活動提供資金的仍盲目出借,認為借債還錢,天經地義,他(她)借錢做什么用與我無關。
殊不知,這一事實如經司法機關查實,可依法沒收出借的款項,并可對違法借貸的雙方處于罰款,拘留等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是用于非法活動的),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樣,對出借人來說是得不償失的。所以應當引起注意,在借貸關系未成立之前,詢問借款人借款用途,就變得至關重要。如發現借款人籌集資金是為了販毒,賭博,嫖娼等非法活動的,應當予以拒絕。
民間借貸如何約定利息
在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最易產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
1、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以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2、當事人約定了利率標準發生爭議的,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的標準內確定其利率標準。
3、在有息借貸中,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貸。
4、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