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錢沒打收條但是有錄音有沒有用

導讀:
還錢沒打收條但是有錄音有沒有用借錢不還沒有借條如果有錄音的話能夠證明這是事實也是有用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五條當事人以視聽資料作為證據的,應當提供存儲該視聽資料的原始載體。當事人以電子數據作為證據的,應當提供原件。電子數據的制作者制作的與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來源于電子數據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顯示、識別的輸出介質,視為電子數據的原件。那么還錢沒打收條但是有錄音有沒有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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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錢沒打收條但是有錄音有沒有用
借錢不還沒有借條如果有錄音的話能夠證明這是事實也是有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19修正)》
第十五條當事人以視聽資料作為證據的,應當提供存儲該視聽資料的原始載體。
當事人以電子數據作為證據的,應當提供原件。電子數據的制作者制作的與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來源于電子數據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顯示、識別的輸出介質,視為電子數據的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