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人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可以如何解決

導讀:
企業法人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可以如何解決一是可以追究開辦單位的責任。企業注冊資金不實的,還應追究注冊資金擔保人的責任。在民事責任的承擔上,應當先由債務人負責清償,不足部分再由會計師事務所在其證明金額的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在特定的情況下,法律允許企業法人以特殊的方式償還債務,這就是破產還債。這種承擔債務的原則叫有限責任。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個人合伙以及不是法人的企業不適用有限制責任承擔債務,因此不適用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對企業法人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或者債務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宣告該企業破產還債。那么企業法人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可以如何解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企業法人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可以如何解決一是可以追究開辦單位的責任。企業注冊資金不實的,還應追究注冊資金擔保人的責任。在民事責任的承擔上,應當先由債務人負責清償,不足部分再由會計師事務所在其證明金額的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在特定的情況下,法律允許企業法人以特殊的方式償還債務,這就是破產還債。這種承擔債務的原則叫有限責任。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個人合伙以及不是法人的企業不適用有限制責任承擔債務,因此不適用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對企業法人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或者債務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宣告該企業破產還債。關于企業法人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可以如何解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企業法人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可以如何解決
一是可以追究開辦單位的責任。根據國務院相關規定:各級黨政機關及所屬編制序列的事業單位,凡是向其開辦的公司收取資金或實物,用于本機關的財務開支或職工福利、獎勵、補貼等開支的,應在收取資金和實物的限度內,對公司所欠債務承擔責任。公司雖經工商行政機關登記注冊,但實際上沒有自有資金,或者實有資金與注冊資金不符的(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由直接批準開辦公司的主管部門或者開辦公司的申報單位、投資單位在注冊資金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二是追究出資方的責任。企業開辦時出資方一般有開辦單位、股東、合伙人等。如果出資者已足額投入,則以企業資產承擔債務,不另外追究投資者責任(合伙人除外)。如果出資者沒有出資、出資不足或抽逃資金的,應在出資差額范圍內追究其償債責任。
三是追究擔保人的責任。企業債務如果有擔保人的,應追究擔保人的責任,列為共同被告。企業注冊資金不實的,還應追究注冊資金擔保人的責任。
四是追究驗資部門的責任。企業注冊登記時,其注冊資金都要經過檢驗審核,如果驗資部門出于故意或者過失,出具錯誤的驗資報告,給債權人或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其中主要包括相關金融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在民事責任的承擔上,應當先由債務人負責清償,不足部分再由會計師事務所在其證明金額的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在特定的情況下,法律允許企業法人以特殊的方式償還債務,這就是破產還債。破產還債,不是欠多少還多少,而是以自己的財產傾囊償還,是有多少還多少,如果不夠,法律也承認是清償完畢,終結了債權債務關系,同時該企業法人也不存在了。這種承擔債務的原則叫有限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