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產生的高額服務費受法律保護嗎

導讀:
近日,廣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由民間借貸機構借款給自然人的借貸糾紛。借款期限屆滿后,被告不按時歸還借款本金、支付相應利息及支付融資顧問服務費,原告遂訴至法院。根據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性質,《融資顧問服務協議》約定的融資顧問服務費,實質為原告與被告對借款利息的補充約定,應依法認定原告所主張的融資顧問服務費為借款利息。因借款利息已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四倍進行計算,故對原告主張被告支付罰息及違約金的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該判決作出后,雙方均沒有提起上訴。那么民間借貸產生的高額服務費受法律保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日,廣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由民間借貸機構借款給自然人的借貸糾紛。借款期限屆滿后,被告不按時歸還借款本金、支付相應利息及支付融資顧問服務費,原告遂訴至法院。根據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性質,《融資顧問服務協議》約定的融資顧問服務費,實質為原告與被告對借款利息的補充約定,應依法認定原告所主張的融資顧問服務費為借款利息。因借款利息已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四倍進行計算,故對原告主張被告支付罰息及違約金的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該判決作出后,雙方均沒有提起上訴。關于民間借貸產生的高額服務費受法律保護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年來,民間借貸市場迅速升溫,一些民間借貸機構如雨后春筍般冒出來。這些機構雖是依法領取有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但卻是打著投資咨詢、理財服務等晃子而進行高利發放借款。近日,廣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由民間借貸機構借款給自然人的借貸糾紛。
該案的原告某某投資公司與被告黃某某經協商一致后簽訂了《個人借款合同》和《融資顧問服務協議》,在《融資顧問服務協議》中約定了融資顧問服務費,在《個人借款合同》中約定了借款利率、罰息、違約金。借款期限屆滿后,被告不按時歸還借款本金、支付相應利息及支付融資顧問服務費,原告遂訴至法院。
該案經法院審理后認為,《融資顧問服務協議》和《個人借款合同》分別約定融資顧問服務費和借款利息,實際是《融資顧問服務協議》在《個人借款合同》的基礎上進行了補充,兩者形成一個整體,約束于借款。根據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性質,《融資顧問服務協議》約定的融資顧問服務費,實質為原告與被告對借款利息的補充約定,應依法認定原告所主張的融資顧問服務費為借款利息。
因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關于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規定,該案的借款利息,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進行計算。另外,對原告提出要求被告應支付罰息、違約金的主張,根據上述司法解釋及有關規定,當事人同時請求借款利息和違約金、罰息的,以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為宜。因借款利息已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四倍進行計算,故對原告主張被告支付罰息及違約金的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綜上,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歸還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四倍計算),駁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罰息、違約金等的訴訟請求。該判決作出后,雙方均沒有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