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對方借錢不還需要什么證據

導讀:
起訴對方借錢不還需要什么證據?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那么起訴對方借錢不還需要什么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對方借錢不還需要什么證據?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關于起訴對方借錢不還需要什么證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發生民間借貸糾紛,我們都想著和平解決,不行的話就起訴到法院,但是你起訴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并不是你想起訴就能起訴的,而且你要有相關的證據。接下來我們看下文!
起訴對方借錢不還要滿足什么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要求,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去哪個法院起訴?
對于民間借貸糾紛,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權管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條規定,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8條規定,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起訴對方借錢不還需要什么證據?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
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提供訴訟請求中關于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余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
五、民間借貸的舉證責任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民間借貸行為的舉證責任進行了規定:
1、出借人起訴時應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2、若僅僅根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起訴要求歸還債款的,債務人稱已經償還了借款,則應該提供相應還錢的證據證明。
3、若僅僅依據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起訴要求歸還債款的,債務人稱該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則應該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
4、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經審查現有證據無法確認借貸行為、借貸金額、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