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駕駛員非法抵押出租車如何處理

導讀:
經查,被告人馬某,男,現年40歲,系一名出租車司機。為了如期贖回出租車,馬某預謀再次通過租車抵押的方式借款還債。該案經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馬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騙的方法將不屬于自己的財物抵押給他人,得款后全部揮霍,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馬某所得款項不能退賠,應酌情從重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那么出租駕駛員非法抵押出租車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經查,被告人馬某,男,現年40歲,系一名出租車司機。為了如期贖回出租車,馬某預謀再次通過租車抵押的方式借款還債。該案經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馬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騙的方法將不屬于自己的財物抵押給他人,得款后全部揮霍,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馬某所得款項不能退賠,應酌情從重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關于出租駕駛員非法抵押出租車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出租駕駛員非法抵押出租車如何處理
石家莊市一出租車司機馬某染上賭博惡習,為償還巨額賭債,其通過租賃汽車并抵押給他人借款的方式進行詐騙,日前,經石家莊市新華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馬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三萬元。
經查,被告人馬某,男,現年40歲,系一名出租車司機。由于馬某嗜好賭博,在不知不覺間已經欠下巨額賭債,為了償還賭債,馬某逼不得已將自己駕駛的出租車抵押給他人進行借款償還了賭債。為了如期贖回出租車,馬某預謀再次通過租車抵押的方式借款還債。2015年8月的一天,馬某來到本市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租賃了了一輛大眾途觀轎車,因該車沒有機動車行駛證無法辦理抵押,馬某又于次日在該汽車租賃公司更換成了一輛大眾帕薩特轎車(經鑒定,車輛價值15萬余元),當天馬某就駕駛該輛帕薩特轎車來到一貸款公司,將轎車抵押給了該貸款公司并借款7萬元,馬某在拿到7萬元的現金后又全部用于了個人賭博使用,其不僅沒能贖回自己的出租車,反而又欠下了貸款公司的7萬元借款及汽車租賃公司好幾個月的租賃費,最終,馬某更換了手機號碼及住址,選擇了逃避,直到汽車租賃公司在到期后根據GPS定位系統找回汽車,貸款公司才發現被抵押的汽車根本不是馬某所有并無法聯系上馬某,于是選擇報警,警方于一個月后將馬某抓獲歸案。
該案經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馬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騙的方法將不屬于自己的財物抵押給他人,得款后全部揮霍,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馬某所得款項不能退賠,應酌情從重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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