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糾紛案件需要提交哪些證據材料

導讀: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糾紛案件需要提交哪些證據材料自然人應當提交記載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所、聯系方式、身份證號碼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明、護照、港澳臺胞回鄉證;2.借款合同關系以及從屬的擔保合同關系的證據借款合同、協議;抵押合同、抵押物權屬證明、抵押登記情況的證據;保證合同或者保函;質押合同、質押動產或者質押權利憑證交付的證據,依法應進行出質登記的,還應提交出質登記證據。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那么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糾紛案件需要提交哪些證據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糾紛案件需要提交哪些證據材料自然人應當提交記載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所、聯系方式、身份證號碼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明、護照、港澳臺胞回鄉證;2.借款合同關系以及從屬的擔保合同關系的證據借款合同、協議;抵押合同、抵押物權屬證明、抵押登記情況的證據;保證合同或者保函;質押合同、質押動產或者質押權利憑證交付的證據,依法應進行出質登記的,還應提交出質登記證據。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關于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糾紛案件需要提交哪些證據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糾紛案件需要提交哪些證據材料
(1)自然人應當提交記載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所、聯系方式、身份證號碼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明、護照、港澳臺胞回鄉證;
2.借款合同關系以及從屬的擔保合同關系的證據
(1)借款合同、協議;
(2)抵押合同、抵押物權屬證明、抵押登記情況的證據;
(3)保證合同或者保函;
(4)質押合同、質押動產或者質押權利憑證交付的證據,依法應進行出質登記的,還應提交出質登記證據。
3.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發放借款的證據;
(2)還本付息的證據。
4.其他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種類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