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高利貸是怎么判斷

導讀:
法院對高利貸是怎么判斷依據我國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利息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就是屬于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如果出借人已經收取了部分高利貸利息,在法院認定利率超過法定標準后,先收取的高利息可抵充未償付的合法部分的本息。那么法院對高利貸是怎么判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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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高利貸是怎么判斷
依據我國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利息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就是屬于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高利貸的具體表現形式
高利貸的具體表現形式有如下幾種:
(一)借貸利率超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的“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就構成高利貸。
(二)計算復利是一種高利貸常見表現形式,不過并非所有計算復利的都屬于高利貸,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分為兩種:
1、當其利率小于或等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時,不屬于高利貸;
2、當其利率大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時,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三)在借款時將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減少了借款人實際得到的借款,變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時將利息先行扣除的,應當按實際出借款數計息。
(四)以他人資金轉手高利出借?!度嗣胥y行關于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規定“民間個人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屬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貨幣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轉手放款?!?/p>
如果出借人已經收取了部分高利貸利息,在法院認定利率超過法定標準后,先收取的高利息可抵充未償付的合法部分的本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