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如何處理?

導讀: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怎么辦不少事故的當事人對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不服,認為證據有瑕疵或事實有出入,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急需了解救濟的渠道,以尋求真正的公平合理。對事故認定書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訴訟。那么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怎么辦不少事故的當事人對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不服,認為證據有瑕疵或事實有出入,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急需了解救濟的渠道,以尋求真正的公平合理。對事故認定書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訴訟。關于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怎么辦
不少事故的當事人對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不服,認為證據有瑕疵或事實有出入,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急需了解救濟的渠道,以尋求真正的公平合理。
對事故認定書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救濟方法有以下兩種:
1、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或者反應,上級公安機關如果認為確實存在錯誤,可以撤銷,并責令重新做出。
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可以依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現場監督,依法查處違法亂紀問題。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錯誤應當及時糾正。
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處理高級資格的交通警察組成的交通事故處理專家小組,負責交通事故認定的審核、復核工作。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承辦單位的交通事故認定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檢查中或者接群眾投訴經審查發現“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錯誤的,應當作出撤銷該“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決定,由承辦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承辦單位拒不執行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決定的,按照《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規定》予以撤銷或者變更,同時按照《公安機關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進行錯案追究。
2、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并闡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
因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在人民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中,要對其進行當庭質證,對其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法庭說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并有權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