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程序應注意什么

導讀: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賠償程序應注意什么: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應分別送達當事人。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交通事故賠償程序應注意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賠償程序應注意什么: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應分別送達當事人。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交通事故賠償程序應注意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那交通事故賠償程序應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賠償程序應注意什么:
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生效。公安機關應分別送達當事人。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