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使被害人被凍死司機應該如何處罰

導讀:
因此,當行為人的犯罪行為致使法益處于危險境地,而法益又極度依賴行為人的積極行為時,即使刑法對這種犯罪行為已經(jīng)規(guī)定了結果加重犯,如果行為人沒有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法益受到侵害,行為人仍然可能構成不作為的故意犯罪。那么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使被害人被凍死司機應該如何處罰。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此,當行為人的犯罪行為致使法益處于危險境地,而法益又極度依賴行為人的積極行為時,即使刑法對這種犯罪行為已經(jīng)規(guī)定了結果加重犯,如果行為人沒有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法益受到侵害,行為人仍然可能構成不作為的故意犯罪。關于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使被害人被凍死司機應該如何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按何罪處罰
因為刑法已經(jīng)就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行為規(guī)定了結果加重犯,可以將加重結果評價在相應的結果加重犯中,先前的犯罪行為就不會導致行為人具有防止嚴重結果發(fā)生的義務(作為義務),也就是說,不符合成立不作為犯罪的第一個客觀要件。但是,在考察行為人是否存在作為義務時,不能僅因刑法已對某種犯罪行為已規(guī)定了結果加重犯,就完全排除行為人存在作為義務的可能,而是應當綜合考慮造成法益基于何種原因(前行為)處于危險狀態(tài)、危險的程度,特別是法益對行為人的依賴程度,行為人的“不作為”是否造成結果的原因,是將結果歸責于前行為合適還是歸責于“不作為”合適,等等。因此,當行為人的犯罪行為致使法益處于危險境地,而法益又極度依賴行為人的積極行為時,即使刑法對這種犯罪行為已經(jīng)規(guī)定了結果加重犯,如果行為人沒有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法益受到侵害,行為人仍然可能構成不作為的故意犯罪。
二、如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33條規(guī)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例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