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被開除可以索賠誤工費嗎

導讀:
懷孕被開除可以索賠誤工費嗎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女職工懷孕后被辭退的,用人單位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但是沒有誤工費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工作年限給付。另外,懷孕女職工存在以下被迫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可以主張補償:1、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手段使懷孕的女職工離職,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懷孕女職工離職;2、用人單位未根據勞動合同約定條款向女職工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3、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懷孕女職工工資;4、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5、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女職工工資。那么懷孕被開除可以索賠誤工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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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被開除可以索賠誤工費嗎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女職工懷孕后被辭退的,用人單位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但是沒有誤工費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工作年限給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主動辭職后發現懷孕了可以反悔嗎
按規定,職工主動辭職一般不能反悔,即使是懷孕女職工,不是用人單位提出辭退的,對方不存在過失行為,雙方的勞動關系都不能恢復。
不過,如果女職工能夠有確切證據證明受到欺詐、脅迫等用人單位故意的原因導致辭職的,那么可以按照勞動爭議解決辦法主張繼續履行合同。
當然,如果還想回去上班,也可以跟用人單位協商,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那么也就無法恢復勞動關系了。
另外,懷孕女職工存在以下被迫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可以主張補償:
1、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手段使懷孕的女職工離職,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懷孕女職工離職;
2、用人單位未根據勞動合同約定條款向女職工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3、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懷孕女職工工資;
4、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