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

導讀: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交警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3、行政處罰需要對交通事故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的,行對責任人作出處罰裁決書,并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4、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那么交通事故中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交警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3、行政處罰需要對交通事故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的,行對責任人作出處罰裁決書,并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4、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關于交通事故中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中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
依據我國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依據侵害的手段、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而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精神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部門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1、現場勘查
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警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交警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行政處罰
需要對交通事故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的,行對責任人作出處罰裁決書,并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4、組織賠償調解
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